流动的墨水>科幻>大唐龙牙 > 第113章 呵,侯君集
    这个县城距离洛阳仅仅一个白天的脚程,而且地处洛阳至长安的要道,如果运输业发展起来了,这里算是一块黄金地皮。

    冷锋正在赞叹老元的商业头脑,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,对冷锋拱拱手问道“阁下可是天下楼楼主大人?”

    冷锋点了点头“正是,你是哪位?”

    中年人确认了冷锋的身份,这一次一礼及地“在下元宗,是元昌的堂哥,被元昌派到这里管理这个酒坊。

    元昌让在下带了黄金百两过来,留待楼主取用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你是老元的堂哥啊,那就不是外人了,我不打算带太多钱行动,那些钱你就留着发展酒坊用吧!”

    “一……一百两都让我留着?”

    元宗被冷锋的大手笔吓了一跳,这个世界上敢把黄金百两交给外人管理的人,他还是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至于“不是外人”这句话,其实水分很大的,。严谨来讲,“外人”是很多的,对于一个人来说,除了父母兄弟儿女以外其实都是“外人”,这只中甚至包括妻妾。如果随便在一家酒楼消费两次,酒楼掌柜都会说“某某某不是外人”的话。

    “这个天下楼楼主果真是富甲一方啊!”元宗暗叹。

    冷锋却不怎么在意这黄金百两,黄金百两,就是千两白银,就是一千贯铜钱,嗯!就是天下楼酒桌上的两百壶酒罢了!

    更何况老元的严谨可是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,天下楼的账簿精确到了文,曾经有一次,就因为五文钱的差额,老元把天下楼一个月的账簿翻了个底朝天。

    既然老元“内举不避亲”,就说明元宗这个人是有些手段的,才智足矣支持一个酒坊。否则,就是亲生儿子,老元也不会往天下楼的产业安排,这就是老元操守!

    老元的信用甚至能直接当银子用,天下楼的常客现在很流行一句话“得状元高官,不如得天下楼楼主一见,得黄金百两,不如得天下楼掌柜一诺!”

    冷锋伸了个懒腰后说“把你的酒坊办好,日后如果在洛阳开天下楼分楼,就交给你经营了。”

    元宗大喜过望,郑重地说“必不负主家所托!”

    这消息很强大!如果能做天下楼的掌柜,可是比当县令还要光荣的事儿!

    到了繁华的县城,尽管客栈不够住,但是帐篷还是有的。有了帐篷,龙牙军就不必再遭受蚊子的骚扰。

    吃了好几天的野果和烤肉,可把二狗子他们憋坏了,每个人都放开肚皮吃了一个饱。

    经过这么多天的折磨,龙牙军每个人都是蓬头垢面的,集结起来看上去更像一群土匪而不是正规军。

    于是冷锋又下令让他们好好洗个澡,把盔甲装备又擦洗一遍。